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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0

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1—00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胡新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概述”、“二、主营业务分析”、“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2,240,957,482.73 元,总负债 6,139,943,306.33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5,536,513,442.39 元,公司 2020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 719,735,327.79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24,503,761.85 元。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624,503,761.85 元,母公司净利润 190,595,17
3.58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9,059,517.3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
385,173,107.10 元,扣除 2019 年度分红 156,886,398.3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1,399,822,365.02 元。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209,181,864.4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因涉及关联事项,共有5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4名关联董事胡新安、张恒春、李曙成、张泽宏因在关联方担任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 50%股权事项之
2018-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 50%股权事项之 2018-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 创业板上市符合 <上市 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电子网集团”)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经审慎评估,认为本次分拆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若干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分拆的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


    公司于 1997 年在深交所上市,至今上市时间已满 3 年,符合本条要求。
    2、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
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6.39 亿元、6.12 亿元及 5.94 亿元,符合“最
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 17.16 亿元,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本条要求。

    3、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4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值),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利润为 0.53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因此,公司最近 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5.37 亿元;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
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资产为 2.26 亿元。因此,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4、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
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54 号)。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5、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过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未通过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业务和资产,因此不存在使用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 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6、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前总股本的 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前总股本的 30%

    截至《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公告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未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股权;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 9.9955%股权,不超过本次分拆前华强电子网集团总股本的 30%。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符合本条要求。

    7、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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