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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4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9—05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前海深蕾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75%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相关 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前海深蕾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蕾科技”)各股东(包括深蕾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泓文网 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深蕾科技 75%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公告。

    二、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深圳华强,000062)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公
 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2019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 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继续 停牌公告》。

    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审 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 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最新进 展情况,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2019 年 8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对本次交易进一步的商业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交易 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据此签订 了《<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公司承诺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具备全部生效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充分调查论证、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构成公司违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控内幕交易,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未来将继续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扩张有机结合的策略,打造高效经营、稳健扩张的发展态势,努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其他事项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