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刘科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
新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696,964,13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农产品 股票代码 00006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江疆 裴欣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
技大厦 13 楼 技大厦 13 楼
传真 (0755)82589021 (0755)82589021
电话 (0755)82589021 (0755)82589021
电子信箱 IR@szap.com IR@sza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为主要业务,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基地种植、城市食材配送、进出口等农产品产业链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月 30 日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相应的会计
政策变更。
单位:元
本年末比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1,284,059,965.59 20,987,557,942.78 20,989,672,632.94 1.40% 20,669,821,932.37 20,669,821,93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112,629,661.05 5,742,325,473.84 5,730,335,971.58 6.67% 5,661,277,069.74 5,661,277,069.74
东的净资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 2021 年
项目 2023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490,136,004.90 4,353,580,540.51 4,353,580,540.51 26.11% 4,092,180,921.45 4,092,180,92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注 448,938,961.24 199,660,557.50 202,305,342.32 121.91% 374,189,925.18 374,189,925.18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1,861,785.83 126,343,975.63 128,988,760.45 141.77% 213,524,155.96 213,524,155.96
损益的净利润(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06,844,872.47 856,248,895.12 856,248,895.12 17.59% 1,242,612,135.17 1,242,612,135.17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46 0.1177 0.1192 121.98% 0.2205 0.2205
股)(注 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46 0.1177 0.1192 121.98% 0.2205 0.2205
股)(注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58% 3.50% 3.55% 上升 4.03 6.76% 6.76%
益率 个百分点
注: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1)报告期,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情况良好,天津海吉星、深圳海吉星、上海公司等农批市场经营性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2)上年同期受租金减免影响,而本报告期无此因素;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除上述原因外,本报告期公司确认了云南东盟股权转让处置收益。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
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40,256,323.88 1,436,573,112.50 1,374,760,163.74 1,438,546,40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142,527.36 105,115,681.87 99,684,846.31 156,995,90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6,187,565.33 93,726,394.26 86,304,027.57 55,643,798.6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94,005.48 237,976,408.45 185,120,904.48 474,953,554.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831 末普通股股东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