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38,000 万元-46,000 万元
公司股东的 盈利:19,966.0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0.32%-130.39%
扣除非经常 盈利:26,000 万元-32,000 万元
性损益后的 比上年同期增长:105.79%-153.28% 盈利:12,634.40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 盈利:0.2239 元/股-0.2711 元/股 盈利:0.1177 元/股
收益
注:上述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均以公司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计算依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为:
1、2023 年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核心业务经营情况稳健良好,下
属天津海吉星、深圳海吉星、上海公司等农批市场经营性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2022 年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实施了减免租金措施致当年收入及利润减少,而本报告期无此因素(公司减免租金的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和 10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2023 年公司确认云南东盟股权转让处置收益,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 9,200 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