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5.4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新
股,本次实际发行股票 313,650,000 股,发行价格 5.46 元/股;截止 2013 年 1 月 16 日,
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29,000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
元。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国际
验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为 437.46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收益为 8,216.35 万元。
其中,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14.1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621.15 万元;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57.73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2,539.57 万元;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70.58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1,571.01 万
元;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8.6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产生的收益 912.59 万元;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2.55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757.29 万元;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
入为 16.5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941.85 万元;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7.2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872.91 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共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9,247.8 万元,包含天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 43.71 万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利息,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 4.73 万元。
其中,2013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94,615.38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
续费 0.63 万元;2014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3,990.34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
账手续费 1.07 万元;2015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4,324.84 万元,另支付银行
转账手续费 0.92 万元;2016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3,363.19 万元,另支付
银行转账手续费 0.76 万元;2017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481.33 万元(包含
天津海吉星公司将 43.71 万账户结余利息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建设的资金),另支付银行
转账手续费 0.83 万元;2018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2,075.55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
续费 0.25 万元。2019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8,392.44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
0.28 万元。
4、募集资金结余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6,473.15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
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 4,473.15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12,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原计划募投项目为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翰吉斯项目”),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用途,分别存放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13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与保
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是对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投项目的方式 进行的,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和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的资金分别存放在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3 年 4 月 22 日,该两家银行分别与本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和广西海吉星公司及保
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上述专户中,公司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用途,该用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
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39,373.14 元转至公司在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专户中,公司原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该用途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已于 2017 年使用完毕,
天津海吉星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专户中,经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原天津翰吉
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账户号:102004516010006893)用于“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一、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 44,731,498.23
(一)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36,881,442.55
其中: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用
于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102004516010006893 12,579,760.48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170155200005367 24,301,682.07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 1819014170008357 已注销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天津海吉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00422689000358 已注销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西海吉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1000500040031402 7,850,055.68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120,000,000.00
合 计 - 164,731,498.23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注 1) 167,067.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92.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3,000 利息及理财收益) 159,199.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