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4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
技大厦 13 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6 月 9 日以书面
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8 人。独立董
事汪兴益先生、刘震国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均委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
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孙雄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
孙良媛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曾湃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
长陈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徐国荣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
董事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受让长沙马王堆
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决议>的议案
2011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出资额
441 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吉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吉农公司”)持有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公司”)2.94%的股权,即 441 万股;以出资额 147 万元受让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业冷冻公司”)持有长沙公
司 0.98%的股权,即 147 万股。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公司直接持有
长沙公司 50.98%的股权,即 7,647 万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书》及相关文件。
鉴于长沙公司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 1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股份数量由 15,000 万股增加至 20,000 万股;同时,原
上海吉农公司和成业冷冻公司收购长沙公司股权时为溢价收购,上海
吉农公司收购的溢价为 13 万元,成业冷冻公司收购的溢价 5 万元;
因此,增资完成后,上海吉农公司持有长沙公司 2.94%股权的实际成
本为 601 万元,成业冷冻公司持有长沙公司 0.98%股权的实际成本为
201 万元。
现修订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受让长沙马王堆农产
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决议》,修订后的决议内容如下:
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601 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吉农公司持有
长沙公司 2.94%的股权,受让股份为 588 万股;以人民币 201 万元受
让全资子公司成业冷冻公司持有长沙公司 0.98%的股权,受让股份为
196 万股。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公司直接持有长沙公司 50.98%的股
权,即持有长沙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96 万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及相关文件。
公司受让上海吉农公司及成业冷冻公司股权后,长沙公司股东及
持股情况如下:
原持股数量 受让后持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数量(万股)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9,412 47.06% 10,196 50.98%
长沙市蔬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7,844 39.22% 7,844 39.22%
长沙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 1,960 9.8% 1,960 9.8%
上海吉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8 2.94% 0 0
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 196 0.98% 0 0
合计 20,000 100% 20,000 100%
注:上海吉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关于为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
项目建设,经与长沙公司其他股东方协商,公司同意与长沙公司另一
股东方长沙市蔬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蔬菜集团”)
共同为长沙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共计人民币 24,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
保,公司为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200 万元,长沙
蔬菜集团为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800 万元,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天津海吉星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天津海吉星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
场管理公司”)项目推进,经与天津市场管理公司其他股东方协商,
同意各股东方以各自持股比例向天津市场管理公司提供共计人民币
15,450 万元的借款;其中,公司按持股 42%股权比例向天津市场管理
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6,489 万元,借款期限壹年,根据项目进度分期
支付;借款以不低于商业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计算资金占用
成本,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和资金占用费。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