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深
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
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69,685,327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37,542,102 元。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
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确认
的人员。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 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兴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
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 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 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
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 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
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 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
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 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
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 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
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 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
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 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 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内外期货业务;成
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 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
内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 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
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 检技术服务。
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
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569,685,327 股,公司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37,542,102 股,公司的股本结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569,685,327 股。 构为:普通股 3,737,542,102 股。
第 二 十 六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条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四条 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形的除外。
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 三 十 三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询;
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依照法律、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 包括:
关信息,包括: 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本章程;
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 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下列资料:
2、 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下列资料: (1) 该股东持股资料;
(1) 该股东持股资料; (2)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4)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5)其他已公开披露的资料。
(5)其他已公开披露的资料。 (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
(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其他权利。
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 四 十 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条 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