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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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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5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69,685,32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人
民币现金 0.72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57,017,343.54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0/5/21      2020/5/22    2020/5/2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69,685,3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2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4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
色大厦 24 楼董事局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董事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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