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3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人民币9.15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9.1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661.4300万股,调
整为不超过16,716.2280万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6月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6,661.43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9.15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52,452.00万元。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6,614,300股新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披露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5)。
二、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7年4月2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212,627,938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3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66,378,838.14
元(含税)。
公司2017年5月5日披露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35),公
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5月1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5月11日。公司2016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5月11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如下:
1、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9.15元/股,调
整为不低于人民币9.12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 每股现金股利(含税))
/(1+总股本变动比例)=(9.15元/股– 0.03元/股)/(1+0)=9.12
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6,661.4300万股,调整为
不超过16,716.2280万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底
价= 152,452.00万元/9.12元/股=16,716.2280万股(不足一股的部
分予以舍去,保留四位小数)。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