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93,882,586.08元,计提盈余公积24,308,474.63元后可分配利润为869,574,111.45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599,442,5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48,678,473.0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