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进行修改,共涉及 2 项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本次修改前条款 本次修改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35,656,249 元。 1,231,200,672 元。
2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普 通 股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普 通 股
1,235,656,249 股。 1,231,200,672 股。
除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稿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