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并表企业。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了原告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事项((2020)粤03民初65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近日,赛格新城市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3执保98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2)粤03执保98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执保 98 号]主要内容
申请人: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赛格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赛格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赛格新城市名下价值人民币132,059,879.62元财产。担保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保单保函为本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赛格新城市名下价值人民币132,059,879.62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2)粤 03 执保 98 号]主要内容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22)粤 03 执保 98 号生效民事裁定,已办理如下
保全措施:
1.冻结被申请人赛格新城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兴华支行的账
户 4100****6716 下存款,以 132,059,879.62 元为限。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止。
2. 冻 结 被 申 请 人 赛 格 新 城 市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深 圳 市 分 行 的 账 户
4000****5083 下存款,以 132,059,879.62 元为限。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止。
3.查封被申请人赛格新城市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新城
市广场 1 号楼二层至五层的房产。查封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
三、上述事项对本公司及赛格新城市的影响
1.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暂对公司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事项对赛格新城市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赛格新城市目前正在积极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保全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