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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皇庭国际: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3-11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 2862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与公司、深圳市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等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由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目前公司资金不足以偿还支付本案所涉债务引至的连带清偿责任承担的款项,如后期中信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可能面临主要经营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该诉讼案件具体执行结果尚无法确定,目前无法准确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6 年,公司子公司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深圳市皇
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等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该笔借款合同纠纷,中信信托于 2021 年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

  1、融发投资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信信托借款本金 27.5 亿元;

  2、融发投资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信信托借期利息8,615,194.45元;
  3、融发投资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信信托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融发投资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信信托支付律师费 600,000 元,融发
投资还款 1.51 亿元及 2022 年 3 月 4 日后的还款,均应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
利息及贷款本金的顺序从前述债务中依次抵扣。

  5、中信信托有权就融发投资名下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又称“皇庭国商购物广场”)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判决第 1 至第 4判项确定的融发投资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6、中信信托有权就公司持有的融发投资 6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判决第 1 至第 4 判项确定的融发投资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7、中信信托有权就融发投资、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质的应收账款在在判决第 1 至第 4 判项确定的融发投资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8、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第 1至第 4 判项确定的融发投资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向中信信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驳回中信信托其他诉讼请求。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中信信托和融发投资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融发投资、中信信托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融发投资上诉部分对应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为 12,250 元,中信信托上诉部分对应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为 1,601,633.33 元,由各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和寻求解决该项债务问题的方案,公司正与合作方连云港丰
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筹划债务重组。截至目前,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合作事宜,但尚未形成可落地实施的正式方案及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债务重组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等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此外,若中信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时,公司债务重组合作事宜将面临终止情形。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定 信息 披露媒 体 为《 证券 时报》 、 《大 公报 》 和巨 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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