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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皇庭国际: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2-7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
会议的有:邱善勤、刘海波、史立功、李亚莉、吴凯、罗良、林熹、陈建华、劳丽明。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由邱善勤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善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十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聘任郑康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成立,为保证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担任各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邱善勤、史立功、吴凯、李亚莉、林熹

  2、 审计委员会:劳丽明、史立功、刘海波、陈建华、林熹

  3、 提名委员会:陈建华、邱善勤、刘海波、林熹、劳丽明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熹、李亚莉、罗良、陈建华、劳丽明


  各委员会第一位成员为本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史立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长邱善勤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史立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海波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长邱善勤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波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由公司总经理史立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亚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由公司总经理史立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亚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长邱善勤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杨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 楼联系

  电话:0755-82535565

  传真号码:0755-82566573

  电子邮箱:htgj000056@163.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笑宇先生担任公司专家委员会总顾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笑宇先生担任公司专家委员会总顾问,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简历

  邱善勤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电子科技大学,高速实时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为中科院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客座教授,负责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CSIP)建设工作。主持实施多项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是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领域专家。邱善勤先生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29 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主任)、工信部电子科技委委员、教育部计算机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管理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开源软件推进联盟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 IP 标准工作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 Linux 标准工作组副组长、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联盟理事长等职务。2019 年起任普芮玛(宁波)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铼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九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邱善勤先生曾获信息产业部二等奖一项(涉密)和信息产业部三等奖一项(涉密);曾获电子工业部“优秀科技青年”、成都市“青年科技之星”、四川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称号;2005 年、2006 年、2009 年分别获得:“开源软件杰出贡献奖”、“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提名奖”、“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杰出贡献奖”。邱善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邱善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史立功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原中兴通讯副总裁,北方交通大学 EMBA,1993 年加入中兴通讯,历任中兴太原办事处主任,北京区总经理,中国北方区总裁,2009 年-2021 年任中兴网信董事总经理,开创了智慧城市在中国发展模式,为超过半数国内省份设计、建设了智慧城市基础平台,获选智慧城市领军人物,现从事投资通讯、芯片、健康、AI 顾问工作。

  史立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史立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海波先生:男,1980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及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奇瑞汽车集团、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国际监事会主席、董事、商管板块总裁、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刘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凯先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8 年至 2021 年 1 月,曾先后工作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历任行业分析师、投资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21 年 2 月入职本公司,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吴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亚莉女士:女,1976 年出生,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并参加清华威尔士 MBA 学习,会计中级职称。曾任职深圳市越众集团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皇庭国际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

  李亚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李亚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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