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2-6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 2022 年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史立功、张笑宇、李亚莉、陈建华、孙俊英、王培。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邱善勤先生、刘海波先生、史立功先生、李亚莉女士、罗良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表决结果:
1、邱善勤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刘海波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史立功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李亚莉女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罗良女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林熹先生、陈建华先生、劳丽明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表决结果:
1、林熹先生: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陈建华先生: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劳丽明女士: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 6 名(其
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不参与本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 3 名。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 人赞成,0 人反对,0 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善勤先生
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电子科技大学,高速实时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为中科院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客座教授,负责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CSIP)建设工作。主持实施多项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是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领域专家。
邱善勤先生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29 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主任)、工信部电子科技委委员、教育部计算机教育指道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管理教育指道委员会委员、中国开源软件推进联盟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 IP 标准工作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 Linux 标准工作组副组长、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联盟理事长等职务。2017 年起任普芮玛(宁波)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莱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九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
邱善勤先生曾获信息产业部二等奖一项(涉密)和信息产业部三等奖一项(涉密);曾获电子工业部“优秀科技青年”、成都市“青年科技之星”、四川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称号;2005 年、2006 年、2009 年分别获得:“开源软件杰出贡献奖”、“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提名奖”、“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杰出贡献奖”。
邱善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邱善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海波先生
男,1980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及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奇瑞汽车集团、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国际监事会主席、董事、商管板块总裁、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刘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史立功先生
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原中兴通讯副总裁,北方交通大学 EMBA,1993年加入中兴通讯,历任中兴太原办事处主任,北京区总经理,中国北方区总裁,2009 年-2021 年任中兴网信董事总经理,开创了智慧城市在中国发展模式,为超过半数国内省份设计、建设了智慧城市基础平台,获选智慧城市领军人物,现从事投资通讯、芯片、健康、AI 顾问工作。
史立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史立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亚莉女士
女,1976 年出生,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并参加清华威尔士 MBA学习,会计中级职称。曾任职深圳市越众集团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皇庭国际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
李亚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李亚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良女士
女,1980 年出生,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EMBA。曾任职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地产人事行政部总经理、皇庭集团人事企管部总经理、皇庭国际审计部总监、皇庭国际人事企管部总监。
罗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罗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