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1-1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李亚莉、曹剑、陈建华、孙俊英、王培。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其中:陈建华、孙俊英、王培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皇庭集团拟代付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对公司欠款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及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与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基金”)、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再贷款”)和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
香港《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2020-44、
2020-47。按照协议约定,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应向公
司支付 359,933,389.39 元;皇庭集团对同心基金向皇庭国际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等相关款项及同心再贷款向皇庭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公司收到皇庭集团告知函,皇庭集团已同意履行上述代偿义务,相关方案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议案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