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8-7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公司”)股票皇庭国际(证券代码:000056)交易价格于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倡议: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6)。
2、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10月22日分别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71)、《关于对异动公告相关内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2)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75),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问询,但郑康豪先生可以处理和审批公司的相关事务,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情的进展并评估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公司未买卖公司股票。
7、除上述第1项、第2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项,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业绩预告披露标准,最终数据以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不存在向除为本公司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