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7-5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7月25日为授予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
通股;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6人,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
下: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性股票总数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份)
1 陈小海 董事、总经理 255.00 6.34% 0.22%
2 唐若民 董事 204.00 5.07% 0.18%
3 林青辉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170.00 4.22% 0.15%
总监
4 刘晓红 董事 85.00 2.11% 0.07%
5 曹剑 董事会秘书 85.00 2.11% 0.0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 2,420.03 60.14% 2.11%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合计51人)
预留 804.76 20.00% 0.70%
合计 4,023.79 100% 3.51%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89元;
5、解锁时间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
个月内分 3 次解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4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12个
第一个解锁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24个
第二个解锁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关于解锁时需满足的公司业绩条件,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为2017至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于可解锁期超出上述考核期的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不再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锁期 1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锁期 30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解锁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锁期 500%;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0%;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分为管理类人员考核指标和非管理类人员考核指标。
通过个人绩效指标考核,将管理类员工与当年度所在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成绩或员工所分管的单位(部门)当年的组织绩效考核成绩进行关联,强调组织与个人的关系;非管理类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是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外,对一定级别以下,非团队管理类员工个人的重点工作、团队建设和个人职业化行为的要求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考核内容 权重 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
管理类人员 100% 个人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得分*100%
非管理类人员 100% 个人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A/B+/B/C/D
管理类人员每一考核年度年初,根据考核对象个人工作计划、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通过与被考核对象的沟通,确定被考核人员当年的年度考核指标,管理类人员主要为: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
非管理类人员每一考核年度内,每季度制定个人业绩承诺书,对个人的重点工作、个人职业化行为等方面确定指标及衡量标准,根据个人当季度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季度考核结果A/B+/B/C/D,非管理类人员主要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考核结果分布如下:
管理类人员考核得分 非管理类人员考核区间 考核结果
91-100 A 优秀
85-90 B+ 良好
75-85 B 合格
60-75 C 基本合格/改进
60以下 D 不合格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薪酬绩效委员会直接负责,其他激励对象由公司人事企管部组织考评并负责出具绩效考核报告,并提交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审定后提交薪酬绩效委员会。最后薪酬绩效委员会对所有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审议确认。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组织绩效分数≥60(满分100分制),或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A/B+/B/C档(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组织绩效分数<60,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不合格/淘汰),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6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
4、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