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7-3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收购同心基金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公司战略转型,推动公司金融服务业务落地,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基金”)于2016年陆续收购了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基金”)股权,截至目前已累计收购同心基金27.94%股权。
基于对同心基金业务的看好,皇庭基金拟继续收购同心基金不超过9%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皇庭基金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表决情况
2017年5月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〇
一七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收购同心基金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测算,上述事项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上述交易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标的公司名称: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4370098M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注册地:深圳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康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财务咨询;从事网上贸易、网上咨询、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
收购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二)标的公司主要业务
同心基金于2013年7月注册成立,系本公司持股27.94%的参股公司,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集团化投资公司。
同心基金目前拥有小额再贷、直接贷款、融资性担保等业务牌照,构建了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金融服务、战略投资四大业务板块。其中同心基金以基金管理为基础和依托,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地产投资、园区运营为四大业务突破口,组建专业化基金,投资于新金融、互联网、文化旅游、TMT、战略新兴产业、养老医疗等六大行业中的营业收入高增长、商业模式可复制、盈利能力可持续的优秀企业。
(三)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同心基金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12月 2017年3月31日/2017年1-3
(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78,295,577.02 3,025,913,098.38
负债总额 934,096,015.75 810,896,402.64
净资产 2,144,199,561.27 2,215,016,695.74
营业收入 799,894,498.04 50,463,162.95
营业利润 201,491,874.45 100,156,816.97
净利润 177,299,386.84 94,705,47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 168,217,586.92 382,899,548.69
现金流量净额
三、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搭建以提供商业不动产运营为基础的运营服务平台、以提供资产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平台、以提供儿童与青少年主题为特色的内容服务平台,并通过以上三大服务平台实现对业主、消费客群和创业客群的不动产整体综合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不动产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不动产综合服务领域的领导品牌。
本次授权皇庭基金继续收购同心基金部分股权,是基于本公司对同心基金业务发展的看好,公司通过运营同心基金获得了小额再贷、直接贷款、融资性担保等业务牌照,进入相关业务领域,并整合利用同心基金在上述业务方面的资源,加速推进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
此外,公司未来将推动支持同心基金利用其自有平台,申请获取更多金融牌照,致力于成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控股公司。
本次股权收购投入资金将采用公司自筹资金。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布局会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