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公告编号:2024-2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总体情况 188 265,488,755 24.72%
其中:现场投票 6 252,231,171 23.49%
网络投票 182 13,257,584 1.23%
2、内资股(A 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内资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内资股总体情况 180 153,529,471 22.59%
其中:现场投票 3 140,303,712 20.64%
网络投票 177 13,225,759 1.95%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外资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外资股总体情况 8 111,959,284 28.40%
其中:现场投票 3 111,927,459 28.40%
网络投票 5 31,825 0.01%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中小股东总体情况 184 30,920,576 2.88%
其中:现场投票 3 17,671,792 1.65%
网络投票 181 13,248,784 1.23%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988,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8%;反对
40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弃权 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11,929,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0,420,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7%;
反对 40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1%;弃权 9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1%。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奚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