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3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公告
股东熊建明先生、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盛久投资有限公司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熊建明及其一致行动
人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邦林科技)、盛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
久投资)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合计持有方大集
团股份比例为 19.22%。
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邦林科技、盛久投资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方大集团股份 4,950,351
股。截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熊建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邦林科技、盛久投资分
别持有方大集团 1,889,657 股、114,847,854 股、104,127,379 股,合计持股数
量为 220,864,890 股,占当时方大集团总股本 1,123,384,189 股的 19.66%。
2020 年 5 月 20 日,方大集团完成注销 2019 年度回购的部分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回购股份注销后方大集团总股本由 1,123,384,189 股减少至
1,088,278,951 股(详见方大集团 2020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的公告》)。因方大集团总股本减少,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方大集团股份比例由
19.66%被动增加为 20.29%。
2020 年 6 月 30 日,盛久投资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方大集
团股份 100 股。至此,熊建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邦林科技、盛久投资合计持有
方大集团股份数量增加至 220,864,990 股,持股比例为 20.29%,较 2019 年 11
月 21 日持股比例 19.22%,增加变动达 1.0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邦林科技、盛久投资、熊建明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 1902 室、ROOM
住所 1502,15/F.,101KING(S) ROAD,NORTH POINT,HONGKONG、深圳市南
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 000055、200055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按总股本
等) 1,088,278,951 股计算)
A 股 536,200 0.05%
B 股 4,414,251 0.14%
合 计 4,950,451 0.4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4,311,654 10.18% 114,847,854 10.55%
邦林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311,654 10.18% 114,847,854 10.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9,713,228 8.88% 104,127,479 9.57%
盛久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713,228 8.88% 104,127,479 9.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889,657 0.17% 1,889,657 0.17%
熊建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2,414 0.04% 472,414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7,243 0.13% 1,417,243 0.13%
合计持有股份 215,914,539 19.22% 220,864,990 20.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497,296 19.09% 219,447,747 2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7,243 0.13% 1,417,243 0.1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是□ 否√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盛久投资有限公司
熊建明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