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8-11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8日以
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九节 公司治理”。
3、本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947,470,813.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44,404,441.03元。详细内
容参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
十一节财务报告”。
5、本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18,506,061.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65,903,861.54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21,850,606.15元,减派发2016年度股利人民币276,183,192.60元后,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86,376,124.3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83,642,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77,546,338.10元,2017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本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便于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根据2018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下统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同意担保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担保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额度
序号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亿元)
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2
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30
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12
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2.65
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科创源软件有限公司 0.2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
6 4
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 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抵押)
7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
合计 71
在2018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担保单位和被担保单位之间(包括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7、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本公司2018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9、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1、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下列文件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
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知要求编
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详见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本公司关于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的议案;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科陆电子,股票代码:002121)提供短期财务借款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30天(具体借款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年化利率7.5%,款项到期连本带息一次性归还,由科陆电子董事长、总裁及实际控制人饶陆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本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基金投资滚动使用不超过3亿元。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废止。
14、本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各项议案均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关于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2-6项、8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