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4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1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1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56万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肖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益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益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肖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公司股东提名,同意提名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参股公司上海富天沣微电子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另行发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3、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波先生简历
王波,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上海宾馆董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波先生由于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担任相关职务,王波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王波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波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王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