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59
天 马 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关 于 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人数:2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人数 1000 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33.2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74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9 元)。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488 家,收费总额为 6.10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 年度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9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龙娇,200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8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欧阳鹏,2006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书阁,200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284 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4 万元
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284 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