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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深天马A: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2-07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曹玉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玉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曹玉河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曹玉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春阳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附后),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

                      郑春阳先生简历

    郑春阳,男,1965年4月出生,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部长。
    郑春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郑春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郑春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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