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1-00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
4、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宏良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8人,代表股份1,568,083,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80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7人,代表股份787,546,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4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80,537,0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5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人,代表股份 220,222,2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6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2 人,代表股份25,915,0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4,307,1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0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光剑先生、焦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结果汇总(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分类 获得选举票数合计 表决结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选举张志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总表决情况 1,568,075,967 99.9995%
1.01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20,214,449 99.9965%
选举肖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总表决情况 1,568,081,567 99.9999%
1.02 通过
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20,220,049 99.9990%
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选举张光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 总表决情况 1,566,331,970 99.8883%
2.01 通过
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8,470,452 99.2045%
选举焦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总表决情况 1,566,336,570 99.8886%
2.02 监事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8,475,052 99.20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孙彦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