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0-04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0 年 4 月 7 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48,123,0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80 元(含
税),总计派息 163,849,844.08 元,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48,123,0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2020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0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08*****489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 08*****475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4 08*****245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5 08*****663 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 64 栋 6 楼证券事务办公
室
咨询联系人:陈冰峡、胡茜
咨询电话:0755-86225886、0755-26094882
传真电话:0755-862257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