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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9-03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9年4月9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8,123,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70元(含税),总计派息143,368,613.57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48,123,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证券事务办公


    咨询联系人:陈冰峡、胡茜

    咨询电话:0755-86225886、0755-26094882

    传真电话:0755-862257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