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也即
现有总股本)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197,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1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01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锋
咨询电话:0755-86299888
传真电话:0755-86299889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