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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8 深市 京基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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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京基智农: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 100 大厦 A 座
 71 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兼副总裁蔡新平先生。董事长熊伟先生因工作需要在外地 出差,由电话接入会议;经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兼副总裁蔡新平 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3,699,9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970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3,698,6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97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4,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3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3,3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499,4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1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80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193%。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499,4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1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80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193%。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499,4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1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80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193%。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4,3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反对 15,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384%;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99,9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99,9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499,4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1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807%;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193%。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449,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46%;反对 250,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710%;反对 250,7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2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以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它
工作等进行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海、邱翔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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