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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4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康达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基于本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本公司无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导致本公司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2日开始停牌,此后的两个月内公司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有关规定,自2018年7月2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现就相关风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定期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