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
10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2月8
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年2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7号之四],裁定公司不得在2018年2月8日举行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剥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表决权,并应当将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677,371股全部计入该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总数。按此裁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各项议案目前尚不能付诸实施。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和权益,2018年4月9日公司再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拟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2018年4月25日拟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可能存在议案是否获得通过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计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现将相关风险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
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深圳交易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13.2.1第(六)项规定情形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
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出现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14.1.1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两个月
内仍未能披露相关2017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14.1.1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两个月内披露
了相关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交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解决方案
公司将尽力获得各方股东理解并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同意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力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争取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含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2017年年度报告。
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