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金鹏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集团整体战略规划,为拓宽和延伸公司房地产产业链,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房地产公司”)拟与自然人弓伟、自然人李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金鹏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辉公司”)100%的股权。
2、2014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金鹏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弓伟,身份证号:22010419600427XXXX,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南天大厦G-1606,现为金鹏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自然人李涛,身份证号:22088119791218XXXX,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67号。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鹏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弓伟99%,李涛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瑰丽福景大厦3#楼15层1505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弓伟
成立时间:2003年9月17日
注册号:440301102792346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餐饮管理(自办餐饮业执照另办);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景观工程(须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物业管理(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4.9.30 2013.12.31
资产总额 19,924,677.89 27,119,467.5
负债总额 10,445,622.65 17,677,766.38
应收账款总额 0.00 0.00
或有事项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9,479,055.24 9,441,701.12
营业收入 21,067,963.45 31,977,691.25
净利润 37,354.12 107,590.95
3、金鹏辉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金鹏辉公司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1,992.47万元,评估值为2,002.61万元。
4、本次收购标的为金鹏辉公司100%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情况
1、成交金额:金鹏辉公司100%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协议生效的条件、生效时间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后生效。
(二) 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金鹏辉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3-032号), 截止2014年9月30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金鹏辉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958.05万元。本次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并且综合考虑市场、客户、团队等影响因素,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金鹏辉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
(三)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市金鹏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智能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维修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具有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证书》,经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资格证》,现为《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本次收购是基于集团整体战略发展需要,目的是为了拓宽和延伸公司的房地产产业链,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3-032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