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康达 公告编号:2007-051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政府收地补偿合同
2、 合同生效条件:政府支付全部补偿费用后生效。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近日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宝安分局")签署了《收地补偿协议书》。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三届八十四次[2006]21号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深国房宝[2006]103号、104号、105号、106号《关于收回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宝安分局依法收回本公司位于福永、沙井、松岗的四块用地,其中主要属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凤凰饲料厂(以下简称"康达尔凤凰饲料厂")的办公及生产基地,涉及需收地补偿的土地面积为41270.3平方米。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补偿费用
1、收地补偿费为人民币19,809,744元。
2、建筑物、附着物、绿化补偿费为人民币10,647,210元。
3、设备等搬迁费用及损失:对康达尔凤凰饲料厂的可搬迁和不可搬迁设备均按买断予以补偿,合计人民币11,480,849元。但由于本公司仍在使用上述部分物品,该部分物品折价1,071,000元,即本公司在设备等搬迁费用及损失方面实际获得的经济补偿为人民币10,409,849元。
4、 经营损失补偿费为人民币11,193,392元。
以上四项合计人民币为52,060,195元。
(二)本协议签定后,本公司须向宝安分局申请本次收地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注销或变更手续。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配合政府收地工作,本公司将成立专门清算小组,对康达尔凤凰饲料厂进行清算。截止2007年9月30日,康达尔凤凰饲料厂的总资产为117,124,237.29元,负债为64,117,869.14元,所有者权益为53,006,368.15元。
四、备查文件
1、《收地补偿协议书》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