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4-0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光权、杨高宇、王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可非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何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此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非独立董事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鉴于本次仅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无需采取累积投票。
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总监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4-04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中的附生效条件安排: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刘毓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增补刘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 委员及召集人
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薪酬考核委 杨高宇(召集人)、王恺、何 杨高宇(召集人)、王恺、刘
员会 飞 毓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何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此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刘毓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
八 届 董 事 会 任 期 相 同 。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2 月 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调整财务总监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4-04 号)。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简历情况
刘毓,女,1971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共党员。历任深圳女报杂志社财务主管,深圳女报杂志社副社长,深圳市五洲宾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毓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毓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