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4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何祚文、蔡元庆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祚文、蔡元庆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独立董事何祚文、蔡元庆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及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何祚文、蔡元庆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何祚文、蔡元庆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祚文、蔡元庆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何祚文、蔡元庆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高宇、吴光权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杨高宇简历
杨高宇,男,196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
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中国致公党党员。曾任深圳市雅芳婷布艺有限公司会计专员,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审计经理、合伙人、首席合伙人。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所长,中天德象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国税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兼职硕导、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导师、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MPAcc校外导师、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高宇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经核查,杨高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高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吴光权简历
吴光权,男,196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兼任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陆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工业总会会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及全球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金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梵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梵境智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吴光权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光权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