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23-1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川 董事 出差原因 宁毛仔
孙明辉 董事 出差原因 朱梅柱
王恺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蔡元庆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06,521,84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纺织 A、深纺织 B 股票代码 000045、20004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澎 李振宇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A 座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A 座
六楼 六楼
传真 0755-83776139 0755-83776139
电话 0755-83776043 0755-83776043
电子信箱 jiangp@chinasthc.com lizy@chinasthc.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是以液晶显示用偏光片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自有物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及高档纺织服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一是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 2022 年终端及面板客户大幅减产背景下,
走产品差异化路线,优化客户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落实“保稼动”方针,抢占市场份额;二是全力以赴抓 7 号线生产经营,着力提升产能、良率及管理水平,助力公司经营业绩整体改善;三是持续推动精益化管理,严控制造费用、降低材料损耗,加强材料回收利用,全方位降本增效;四是强化创新驱动,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着力推动盛波光电研发管理体系的建设,打造市场化创新机制,强化技术攻关;五是重点关注原材料供应链安全保障及化工原材料 涨价风险,加快化工替代原材料的评估使用;六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自有物业租金减免实施方案,与市场主体共渡难关;七是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恒美光电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统筹系统资源,补齐短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有 7 条量产的偏光片生产线,产品涵盖 TN、STN、TFT、OLED、3D、染料片、触摸屏用光学膜等领域,主要应
用于 TV、NB、导航仪、Monitor、车载、工控、仪器仪表、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3D 眼镜、太阳眼镜等产品,公司通过不断加强销售渠道拓展和自身品牌建设,已成为华星光电、京东方、夏普、LGD、深天马、惠科等主流面板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各偏光片产线的主要产品类型及其应用情况如下:
生产线 所在地 产品幅宽 规划产能 主要产品类型
1 号线 坪山 500mm 60 万平方米 TN/STN/染料片
2 号线 坪山 500mm 120 万平方米 TN/STN/CSTN
3 号线 坪山 650mm 100 万平方米 TFT
4 号线 坪山 1490mm 600 万平方米 TFT
5 号线 坪山 650mm 200 万平方米 TFT
6 号线 坪山 1490mm 1000 万平方米 TFT/OLED
7 号线 坪山 2500mm 3200 万平方米 TFT/OLED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元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0 年末
2022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5,617,137,367.90 5,496,647,107.83 5,563,539,326.16 0.96% 4,969,547,552.23 4,969,547,552.23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2,849,264,555.21 2,816,795,889.89 2,811,366,974.46 1.35% 2,766,234,174.39 2,766,234,174.39
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 2020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837,988,264.36 2,293,747,892.06 2,330,061,681.00 21.80% 2,108,964,687.80 2,108,964,687.80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73,309,182.94 61,162,384.25 55,733,468.82 31.54% 37,267,995.74 37,267,995.7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54,148,057.50 40,650,013.22 35,221,097.79 53.74% 18,084,607.04 18,084,607.04
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490,238,550.60 -4,436,980.35 -4,436,980.35 11,148.92% 1,930,932.76 1,930,932.76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 0.14 0.12 0.11 27.27% 0.07 0.07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0.14 0.12 0.11 27.27% 0.07 0.0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2.59% 2.19% 2.00% 0.59% 1.36% 1.36%
资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规范了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该按
照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