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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深纺织A: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公告编号:2021-5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截
至 2020 年末有 1,267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7)业务信息: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
收费 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志芳,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近三年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2020 年审计费用总额为 82.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
为 65 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17.8 万(含税);

    2021 年审计费用总额为 87.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
为 6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22.8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 8 月 13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
时限内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鉴于其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我们认为该所具备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 87.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 6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22.8 万元(含税)。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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