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托为事务管理类信托(服务信托),委托人以其
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托公司设立信托,信托设立、信
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宜均由委托人自主决
定,信托公司不负责进行尽职调查。本信托项下,信
托公司为委托人提供除资产管理服务以外的资产流
转、资金结算、分配等受托服务,不以信托财产保值
增值为主要服务内容,除根据本合同之明确约定和/
或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指令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外,信托公司无义务主动对信托财产实施任何管理、
运用和处分,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不对信托财
产管理运用效果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信托公司依据本
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
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或处理信托事务
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
赔偿;不足赔偿时,由受益人自担。
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
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P2021M13SZCXT0001-0001
产品编码:ZXD44Z202106100020560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 2
第二条 本信托的相关主体 ...... 5
第三条 信托目的 ...... 6
第四条 本信托的基本架构 ...... 6
第五条 信托受益权和受益人 ...... 9
第六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 9
第七条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及其指令 ...... 12
第八条 信托利益的分配 ...... 14
第九条 估值...... 15
第十条 信托费用 ...... 16
第十一条 信托的终止和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18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陈述和保证 ...... 20
第十三条 受托人的陈述和保证 ...... 20
第十四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21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22
第十六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 22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 23
第十八条 风险揭示与承担 ...... 24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 29
第二十条 保密义务 ...... 30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31
第二十二条 其他 ...... 31
委托人信息及签署页 ...... 34
附件一 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风险申明书...... 36
附件二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变更通知函格式...... 38
附件三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指令函(受益人名册调整)格式...... 39
附件四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信托利益分配)格式...... 40
附件五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指令函格式 ...... 42
附件六 追加交付信托本金申请书格式 ...... 43
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信托合同
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
信托合同
委托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具体信息见委托人信息及签署页)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
1、委托人为强化业绩导向的企业文化、建立企业与高管团队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吸引与保留核心员工、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以及提振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拟按委托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设立《运作方案》项下第二期信托计划;
2、受托人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信托公司;
3、经《运作方案》项下第二期信托计划之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同意,委托人有意委托受托人设立该信托计划,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
就上述信托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如下条款,以资信守。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就本合同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1.1.1 信托、信托项目、信托计划、本信托、本信托项目:系指依据本合
同设立之名为“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的信托项目。
1.1.2 委托人/中集集团:系指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 受托人:系指按照本合同担任信托受托人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4 受益人: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在本信托项下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
人。
1.1.5 本合同、《信托合同》:系指本编号为 P2021M13SZCXT0001-0001
的《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信托合同》及其修订和补
充。
1.1.6 《风险申明书》:系指《中信信托·中萃盈信托项目 202101 期风险
申明书》及其修订和补充。
1.1.7 信托文件:系指本信托项下的《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等文
件在内的规定信托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1.1.8 信托资金:系指委托人按本合同规定向受托人交付信托的利润分享
计划奖金结余。
1.1.9 信托单位:系指受托人划分的表征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均等单位。为
方便估算损益,每 1 元信托本金对应 1 个信托单位。本信托项目实
施分配涉及信托本金减记时,信托单位相应减少,信托单位减少数
量=减记信托本金金额÷1 元。
1.1.10 信托资金余额、信托本金余额:就指定日期而言,系指按下列公式
计得之金额:截至该指定日期委托人累计交付信托资金总金额–截
至该指定日期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实际减记之信托本金金额(实际减
记信托本金金额根据受益人大会理事会之信托利益分配指令确定)。
1.1.11 信托财产:系指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按信
托文件约定对上述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的财产。
1.1.12 信托受益权:系指受益人在本信托项下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取得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权利。
1.1.13 信托利益:系指受益人因持有信托受益权而获得的利益,全体受益
人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总额为信托财产总额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的信托费用和债务(如有)后的余额。
1.1.14 信托费用:系指本合同第 10.1 条规定的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
的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费用。
1.1.15 信托报酬:系指本合同第 10.1.2 条规定的受托人因管理信托财产可
获得的信托报酬。
1.1.16 信托成立日:系指本信托根据第 4.4 条约定成立之日。
1.1.17 信托终止日:系指本信托终止之日。
1.1.18 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系指以受托人名义开立的本信托的信托
资金存管账户。
1.1.19 《运作方案》:委托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中集集团利润分
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及对该文件的任何有效修
订、补充或替代(如有,包括现有及未来签订之文件)。
1.1.20 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系指来源于委托人根据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实施及管理办法》
的规定,从超额完成的净利润中提取奖金并发放给特定对象的奖励
计划的奖金结余。
1.1.21 目标合伙企业:指拟由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根据第 6.2.4 条约定与合伙
事务执行人共同设立的名为“珠海中萃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具体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名称为准)的有限合伙企业。
1.1.22 合伙事务执行人:指拟担任目标合伙企业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主体,即中萃(深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合伙协议》:指受托人与合伙事务执行人就设立目标合伙企业签
订的协议。
1.1.24 最终投资标的:系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的中集集
团(SEHK:02039)股票。
1.1.25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指本信托全体受益人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受
益人的利益向受托人出具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
以及信托利益分配的书面指令的机构。
1.1.26 理事:指受益人大会理事会之成员。
1.1.27 指定邮箱:指本合同第 7.1 条所约定由受益人大会用于确认或发送
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的电子邮件地址。
1.1.28 有效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指受益人大会根据第 7.1 条通过
指定邮箱向受托人发送或确认、具备本合同第 7.1 条约定内容的受
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的最新版本。
1.1.29 变现:系指为获取和/或增加现金收入就非货币形态信托财产采取的
任何管理、运用或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债权行使等行为,
包括单纯的被动受领现金收入行为),或(视上下文而定)非货币
形态信托财产已转换为现金形态信托财产之事实。
1.1.30 估值:指计算、评估信托财产价值,以确定信托项目净值、信托单
位净值的过程。
1.1.31 信托项目资产总值:指按照本信托项目确定的计算方法估算的信托
财产的价值。
1.1.32 信托项目资产净值:指信托项目资产总值-信托项目总负债。
1.1.33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项目资产净值/信托单位总份数。
其结果以元/份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即精确到 0.0001),
小数点后第五位舍位,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
1.1.34 估值基准日:指受托人计算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