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0年8月14日在深圳与韩国韩进海运有限公司(“韩进海运”)签署了总额2942万美元的6年期集装箱融资租赁协议(“协议”),协议背景:1999年3月,本公司与韩进海运签署了总额为2,942万美元的集装箱销售合同,就此,本公司已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并获批准。协议的实质是采用融资租赁框架的分期付款销售。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涉及金额:2,942万美元;
2.合同期限及付款安排: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韩进海运以承兑商业汇票方式向本公司分12次支付规定的款项,并预付合同金额15%的定金。
3.权利转移:合同期满时,如果韩进海运完全履行义务,集装箱的所有权、利益及权利自动归属韩进海运。
协议的签署及执行,将有利于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开拓集装箱出口的韩国市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