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9:3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聘任副总经理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陶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聘任副总经理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陶琳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陶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副总经理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
书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总体工作思路,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关于李超先生、陶琳先生的《岗位聘任协议》《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订的关于李超先生、陶琳先生的《岗位聘任协议》《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李超先生简历
2.陶琳先生简历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李超先生简历
李超先生:1971 年出生,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毕业,澳门科技
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康柏电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香港中联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 年 2 月加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助理、企业发展部部长、副总经济师兼企业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超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陶琳先生简历
陶琳先生:1967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
业,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经济师。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电业局团委生产干事、深圳华能经济开发公司办公室现场秘书。1992 年 1 月加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秘书、主任、董事会秘书、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市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中发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琳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