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21 年 8-9
月燃气发电企业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21 年 8-9 月燃气发电企业
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深工信资金[2021]50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深圳市政府对我市相关燃气发电企业进行市级配套补贴,对 2021 年 8-9 月全部上网电量给予市级补贴 0.1 元/千瓦时(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可获得发电成本补贴 1,632.2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应全额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尚未实际收到政府补助相应款项,公司将会根据有关要求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