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052
2020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新威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玉辉董事总经理、戴锡机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尚迎副经理(主持财务管理部工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本季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季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深南电、上市公司 指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除了特别描述的货币单位外,其余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
元、人民币亿元
东莞公司 指 原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更名为东
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南山热电厂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热电厂
本报告期 指 2020 年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41,767,739.55 3,219,261,720.55 -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18,847,958.39 2,002,772,808.24 5.80%
(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6,084,887.31 -30.05% 804,235,493.52 -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089,903.65 125.07% 128,130,402.07 1,403.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9,619,698.52 116.47% 79,769,428.94 1,867.3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53,281.35 414.37% 210,589,842.81 152.0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116.67% 0.21 2,0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116.67% 0.21 2,0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6% 112.79% 6.20% 1,341.8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主要是出售深南电(东莞)唯
分) 32,449,141.64 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取得
的投资收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收到失业保险费返还及分摊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268,636.7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主要为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4,835,616.11 转营业外收入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2,052.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0,368.72
合计 48,360,973.1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6,195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南海洋行
(国际)有限公 境外法人 15.28% 92,123,248
司
深圳广聚实业有 国有法人
限公司 12.22% 73,666,824
深圳市能源集团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10.80% 65,106,130
BOCI
SECURITIES 境外法人 2.47% 14,914,327
LIMITED
高华-汇丰-
GOLDMAN, 境外法人
SACHS & 2.13% 12,839,723
CO.LLC
刘芳 境内自然人 1.70% 10,268,834
招商证券香港有 国有法人
限公司 1.29% 7,755,928
曾颖 境内自然人 1.21% 7,309,600
LI SHERYN 境外自然人
0.97% 5,825,490
ZHAN MING
美颐投资置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限公司 0.87% 5,216,7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