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深南电A、股票代码:000037)交易价格于2020年7月9日、7月10日、7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致函公司主要股东--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询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除新冠肺炎疫情对电力行业的共性影响外,公司电力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20-033),同时披露了《关于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递交对<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五)除上述第二(四)部分所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公司目前正在开展涉及高端制造行业的项目的前期调研等相关工作,鉴于该项工作尚处于前期信息收集阶段,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经向公司三家主要股东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三家主要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七)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述三家主要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上述第二(五)部分所述情形外,公司亦不存在其他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 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33),报告期内,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其中包括公司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实现的 3,353万元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上述数据是公司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