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深南电A、股票代码:000037)于2019年3月20日、3月21日、3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主要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3月20日、3月21日、3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致函公司主要股东--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能集团有限公司询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75%股权无偿划转至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的相关工作尚在继续推进。2019年3月1日,深圳市国资委与远致投资签署了《关于深能集团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主要股东深能集团75%股权无偿划转至远致投资,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主要股东深能集团的控股权发生变更。
2019年3月2日,远致投资披露了关于上述事项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披露了相关提示性公告。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远致投资将通过深能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6.08%股权,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本期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20日、21日、3月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主要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电力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经向上述三家主要股东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上述关于深圳市国资委将公司主要股东深能集团75%股权无偿划转至远致投资的相关事项外,公司三家主要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述主要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及主要股东均依法依规地对应披露信息及时、充分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及主要股东的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重大事项及之后披露的专项公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也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具体如下:
1、T102-0011、T102-0155土地相关事宜: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4日在其公众号公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市规划国土委公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T102-0011、T102-0155土地事宜不存在应披
露未披露的信息,对公司的电力主营业务生产和正常经营管理以及当期经营业绩无实质性影响。
2、“深圳蓝”技改项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前分别完成了下属南山热电厂及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各1套9E燃气机组的“深圳蓝”技改工作,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值优于政府要求的15mg/m3的排放标准。目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第一批补贴款3,288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划拨完成,公司将积极跟踪政府后续补贴的落实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公告》、《关于获悉<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18-2020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2018-028)。
3、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调整: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公司下属三家发电厂的上网电价从0.715元/千瓦时调整为0.665元/千瓦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上网电价下调进一步加大了公司电力主营业务的压力。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一)部分所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主要股东深能集团控股权变更事项的相关工作尚在继续推进,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后续事项进展。本次股
权划转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当期主营业务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
(三)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下调进一步加大了公司电力主营业务的经营压力,加之天然气价格高企、电力营销市场化竞争日益激烈等因素的影响,使公司面临十分严峻的经营形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9-00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493.71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5.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32元。上述数据是公司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