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09-06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11 月19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 年11 月30 日(周一)
下午3:00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13 人,实际到会董事11 人,其中贺迎一董事、周成新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
议,分别授权孙玉林副董事长、于秀峰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此外,公
司6 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相关决议:(金额币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关停下属南山热电厂#7、#9 机组容量转让给深圳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将关停下属南山热电
厂#7、#9 机组容量转让给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杨海贤、于春玲、皇甫涵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资金拆借合同展期的议案》。
经自查,近年为解决系统内部相关公司生产经营所急需资金,保障其正常生产
运营,相应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互之间进行了资金拆借。但
在内部拆借计息过程中,由于缺乏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指引,存在部分内部拆借合同
未经董事会决策程序以及相关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签署展期合同问题。
董事会要求经营班子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资金往来运作,对自查2
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健全手续、程序,同意补签下列共计24 笔资金拆借合同
(包括已结清款项合同和续借款展期合同),其中已结清款项部分需办理合同补签
手续,续借款部分需按照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展期手续,并要求通过银
行委贷方式办理:
1、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8 笔共计34,856 万元(已结清11,050 万元,
未结清23,806 万元);
2、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
公司均为公司持股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8 笔共计48,412 万元(均
未结清);
3、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0%,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
30%,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持股20%,广东省东莞市高埗工业总公司持股
10%)7 笔共计17,979 万元(已结清15,000 万元,未结清2,979 万元);
4、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市派普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
股10%)1 笔5,000 万元(已结清)。
上述公司中,仅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另一股东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按25%的持股比例提供了资金。为确保公
司的资金安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同意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将其在该公司的股权质押给
公司。
该议案获同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