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为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上市股
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71500W;
2.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70%股权的企业
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95063。
3. 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557909086Y;
4. 甲方同意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乙方同意收
购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浙江省兴财房地产
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股权转让合同(以
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