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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1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 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时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390,908,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8,246,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2,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

    (二)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统称“中小股东”)出席会议

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34,60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94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2,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7,741,7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99%;反对3,10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949%;弃权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1,442,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96%;反对3,1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9%;弃权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31,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反对1,6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138%;弃权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2,93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42%;反对1,6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33%;弃权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31,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反对1,6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138%;弃权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2,93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42%;反对1,6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33%;弃权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 2017年度财务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41,3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5%;反对1,58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58%;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2,942,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25%;反对1,5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4%;弃权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316,368,407.3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1,636,840.73元,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净利润为1,184,731,566.57元。

    2.以总股本1,141,487,7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5.00元现金(含税);即派

发现金股利570,743,856.00元;

    3.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613,987,710.57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4.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31,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反对1,6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138%;弃权5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2,93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42%;反对1,6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36%;弃权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 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3,286,3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01%;反对7,5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267%;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26,987,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62%;反对7,5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15%;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19,3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9%;反对1,59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89%;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2,92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89%;反对1,5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87%;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3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6%;反对1,58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51%;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4,609,321股;同意32,934,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17%;反对1,58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59%;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90,908,622股;同意389,234,122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