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份总数 2,523,777,297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股份 558,488,97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542,697,305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1.5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791,6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20,510,1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4,718,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791,6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5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58,30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29,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1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1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8,30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29,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1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1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58,30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29,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1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1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58,30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29,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1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1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8,488,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10,0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8,30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29,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1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1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329,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25%;
反对 1,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7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51,1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3491%;反对 1,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329,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25%;
反对 1,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7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51,1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3491%;反对 1,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8,488,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10,1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8,488,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10,0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5,240,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79%;
反对 13,248,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2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073%;反对 13,248,0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