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4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彭阳县城环卫保洁运输一体化市场运行服务
采购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有效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止。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按月度进行支付,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2023 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3 年 6 月 27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35),确定公司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城环卫保洁运输一体化市场运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2、近日,采购人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签订了《彭阳县城环卫保洁运输一体化市场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负责彭阳县指定区域的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休息驿站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和管理,环卫设施保洁维护等环卫工作。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景德镇
办公地址:彭阳县广安路 41 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公司与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负责彭阳县城合同规定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休息驿站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和管理,环卫设施保洁维护等环卫工作。
2、项目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由环卫作业服务费与垃圾运输费两部分组成。
环卫作业年度服务费为人民币 1752.8815 万元/年。
垃圾运输费用的单价为 0.69 元/吨·公里,运输距离为 100Km,以实际运输
垃圾量进行核算。
3、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3 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止(其中过渡期为 60 天)。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或另行签订协议。
4、付款方式:
环卫项目年度服务费按月考核,按月拨付。
垃圾运输服务费用以固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进场垃圾量确定,按月拨付。
5、争议解决: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签署表明依托自身专业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管理云平台,公司高品质、高效率的城乡智慧环卫运营能力已经得到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市场的高度认可,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城市环境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也为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持续赋能,同时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2023 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按月度进行支付,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合同双方签订的《彭阳县城环卫保洁运输一体化市场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5 日